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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16  作者:

为做好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2025年秋季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根据《湖南农业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湘农大发〔2025〕144号)及湖南农业大学教务处《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校教发〔2025〕87号)文件有关要求,特对本学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转专业工作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学院院长、书记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系主任、教务秘书、年级辅导员组成的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长:王辉、唐琳

副组长:田建湘、肖卫华

成员:许文彬、王玮、万琳辉、肖欢、陈强

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和工作方案,下发转专业通知、接受学生咨询与报名、审核拟转出和转入学生资格、组织和实施转专业考核、确定转出和转入学生名单、做好转专业学生的交接工作。转专业结果在学院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教务处审核,最终以学校批准结果为准。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原则上为具有本校学籍的在读一年级本科学生;

2.对申请转入专业确有浓厚兴趣且具备专业潜能;

3.身体条件符合申请转入专业高考录取体检有关要求;

4.传统按文理科招生省份理科考生可申请转入招收理科或文理兼招专业;文科考生只能申请转入文理兼招专业;

5.新高考改革省份(含“3+3”和“3+1+2”模式)考生,必须满足转入专业当年选考科目限制条件。

(二)优先转入情况

符合转专业基本条件的学生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院优先考虑转入:

1.休学、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后复学,原专业停招的;

2.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三、专业转入规定

为维护班级正常教学秩序、加强班级文化建设、夯实学生就业基础、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稳定提升,须严格控制专业转入规模:

1.申请转入的学生高考数学、物理成绩须及格及以上;

2.各专业转入人数上限以班级为单位核算,以办理转专业时的在籍学生实际人数为基数,原则上每班规模控制在25-35 人,不得突破现有行政班级结构;

3.学生转入时由专业系和学工组共同组成考核考试组,对申请转入学生的学习计划、就业规划、身体心理素质及专业潜能等综合情况进行考核。考核考试组可根据实际情况及转入指标数,确定是否开展笔试并制卷组织考试;

4.若申请转入学生数在计划以内,且符合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及相应专业基本要求,原则上予以接收;若申请转入学生数超过计划,按已公布的遴选办法确定接收人选;

5.考核考试组向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提出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后公示2日,无异议后报教务处审核。

四、其他事项

1.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湖南农业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2.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湖南农业大学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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